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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督导听评课工作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17-02-28 23:03:15  发布人:Kjzy_yxy  浏览量:416

课堂教学质量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保证的关键所在,听评课是最直接和最有效促进教师教学水平及课堂教学质量提高的教学督导方法和手段,也是教师互相学习、切磋教艺、研究教学以及学校领导和教学管理者了解教师教学情况的重要方式方法之一。为了体现“聚焦课堂提高质量”,切实把听评课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促进教师探讨教学问题、交流教学经验,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教学督导听评课工作实施管理办法。

一、教学督导听评课工作的组织形式

教学督导听评课分为学期教学督导听评课、专项教学督导听评课、日常随堂听评课三种形式进行。

1、学期教学督导听评课:每学期由各教学部门(包括各二级学院和教学部)组织安排对每位任课教师进行的听评课,是听评课的主要形式。

2、专项教学督导听评课:在某一阶段对某个教学部门、教师群体或者某类课程,由教育督导室或教学部门组织进行的专项督导听评课。

3、日常随堂听评课:主要由专、兼职督导人员和教学管理相关人员进行的日常随堂听评课。

专项教学督导听评课由教育督导室或教学部门根据教学督导阶段工作实际需要,制订相应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日常随堂听评课由专、兼职督导人员和教学管理相关人员根据日常教学督导工作的需要合理安排。本办法主要就学期教学督导听评课工作的实施管理做出统一的规定。

二、学期教学督导听评课工作的组织

学期教学督导听评课由教育督导室统一部署,教学部门和专业教研室具体组织,要求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对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集体听评课,每学期进行一轮。

1、听评课对象

听评课对象为所有实际承担了教学任务(包括理论和实践课)的专任教师、兼课教师和外聘教师。兼课教师和外聘教师根据任教课程类别,由相应教学部门统筹安排到对应的教研室。

2、听评课人员

1)所有校内任课教师(校内兼课教师视同为相应教研室的专任教师参加听评课)。

2)所有校领导。

3)各教学部门负责人,包括院长(主任)、书记、教学副院长(副主任)。

4)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正副职)。

5)专兼职督导人员。

3、听评课的组织与任务要求

1)听评课以教研室集体听评课的方式进行安排,每学期应安排对每位任课教师听评课不少于1次。

2)教师人数较多(原则上应在12人以上)的教研室可以分组进行听评课,人数太少(5人以下)的教研室原则上应由教学部门协调与其它教研室合并组成听评课组。每次参加集体听评课的教师人数原则上不能少于本教研室教师总人数的60%

3)校内任课教师、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安排听评课不少于4次;教学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安排听评课应不少于10次,且要求各教学部门内的每次听评课至少安排一位教学部门负责人参加;教研室主任应主持本教研室每位任课教师的听评课,且每学期安排听评课应不少于8次。

5)继续教育学院由学院负责人和学生管理人员组成听评课组,安排对本学院管理的教学班级进行听评课,同样要求学院负责人每学期安排听评课应不少于10次。

三、学期教学督导听评课工作的实施

学期教学督导听评课工作的实施分为听评课计划的制订和执行两个阶段进行。

1、听评课计划的制订

1)每学期初教育督导室对本学期听评课工作做出统一部署并发布。

2)各教学部门根据教育督导室统一安排,组织教研室根据学期总课表的教学安排制订学期听评课计划,计划经教学部门负责人审查汇总后用统一表格(附件一)报教育督导室备案。

3)教育督导室汇总全校听评课计划向全校公布执行。

4)听评课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应由教研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学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教育督导室备案。计划调整情况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及时通知应参加听评课的所有人员。

5)教学部门的负责人和督导人员的听评课由教学部门自行列入教研室听评课计划。

6)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由教育督导室统筹安排到各教学部门

参加听评课(具体安排在每学期初公布),并由各教学部门按照不少于其听

评课任务量最低要求的标准安排到具体听评课计划中。

7)各教学部门要重视对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督导,凡是有实践性教学任务的教研室,原则上要求听评课计划中实践性课程安排不少于四分之一。

2、听评课计划的执行

1)每次进行集体听评课前,教研室主任应事先向任课教师了解授课计划和授课内容,并通知听评课计划中安排的相关人员如期参加听评课。

2)所有听课人员应按计划安排按时参加听评课,如确实不能如期参加听评课的,应事先向教研室主任请假,同时申请并确定补听课时间。当实际能参加听评课的人数达不到计划人数的80%时,教研室应调整听评课安排。

3)每位听课人员在听课过程中应做好听课记录,教研室主任要组织听课人员在课后与任课教师进行现场交流并各自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书面评价。

4)教研室主任收集《听课记录与教师教学情况评价表》进行统计(评价表见附件二、三、四),填写《教师教学情况评价汇总表》(见附件五),并及时向所在教学部门报告听评课情况。《听课记录与教师教学情况评价表》和《教师教学情况评价汇总表》由教研室整理后交教学部门存档。

5)教学部门根据统一安排定期向教育督导室报送本部门《教师教学情况评价汇总表》和听评课工作总结。

6)听评课过程如发现任课教师的教学存在突出问题或学生课堂反映差,应安排在本学期进行二次跟踪听课,促进任课教师改进与提高。

四、教学督导听评课工作的督查与考核

1、教学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听评课人员(包括校内兼课教师)及各教研室的听评课工作进行日常督查与考评,并定期对全校所有听评课人员在本部门参加听评课的课时进行统计。个人实际参加计划内听评课的课时可计算非课堂教学工作量(计划外的个人随堂听评课不包括在内)。

2、教育督导室负责对非教学部门听评课人员的听评课工作及全校听评课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督查与考评,并定期对全校听评课工作实施情况进行通报。

3、教学部门、教研室及所有听评课人员的听评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学期及年度考评与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对听评课工作组织不力、任务完成差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

本办法从二○一七年上学期开始试行,由教育督导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学期教学督导听评课计划表

二、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理论课 听课记录与教师教学情况评价表

三、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实训课 听课记录与教师教学情况评价表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体育课 听课记录与教师教学情况评价表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学期教学督导听评课教师教学情况评价汇总表


 


附件二: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理论课 听课记录与教师教学情况评价表

授课教师姓名

 

教师所属类别

□专任 □兼课 □外聘

教师所在部门

 

课程名称

 

讲授课题

 

授课专业班级

 

应到学生数

 

实到学生数

 

迟到学生数

 

  

   周 星期        

  

校区          教室

听课人员

                                                          等共   

一、教学过程记录

 

 

 

 

 

 

 

 

 

 

 

 

 

 

 

 

 

 

 

 

 

 


二、教师教学情况评价

项目与计分

评价标准要求

参考分值

赋分

教学基本功

(20分)

仪态端庄大方、教态自然、精神饱满,气质好。

4

 

语言清楚、简练、准确、规范。

4

教学资料准备齐全且符合规范要求,教具准备充分,课件制作精美。

5

能熟练运用与操作现代化教学设备和教具,板书设计合理,字迹工整规范,条理清楚。

3

遵守教学纪律,管教管导,驾驭课堂能力强。

4

教学过程

(35分)

教学目标明确,层次分明,符合课程标准要求,教案、授课计划与讲课内容相符。

8

 

内容熟悉、概念准确,思路清晰,结构严谨,符合学生实际。

12

重点突出,难点分散,以简驾繁,通俗易懂。

7

教学导入、讲授、练习、小结、作业设计具有逻辑性、艺术性,环节完整。

8

教学方法

(30分)

因材施教,启发思维,注重对学生思维方法和动手及表达能力培养。

8

 

有情景设计,理论联系实际,案例教学,精讲多练。

8

能结合教材和学生实际,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调动学生听课积极性。

7

教师主导意识和学生主体作用相结合,师生互动交流反馈好。

7

教学效果

(15分)

教学目标达到,课堂气氛热烈,教学效率高,学生满意度较好。

7

 

大多数学生能接受本堂课的教学内容,学生回答问题敏捷,完成课堂练习顺利,老师点评到位。

8

评语

 

总分

 

评价等级

 

听评课人签名

 

注:“评价等级”分为4等,优90分、80分≤良<90分、60分≤中<80分、差<60分。


附件三: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实训课 听课记录与教师教学情况评价表

授课教师姓名

 

教师所属类别

□专任 □兼课 □外聘

教师所在部门

 

课程名称

 

实训项目

 

授课专业班级

 

应到学生数

 

实到学生数

 

迟到学生数

 

  

   周 星期        

  

校区          教室

听课人员

                                                                   等共   

一、教学过程记录

 

 

 

 

 

 

 

 

 

 

 

 

 

 

 

 

 

 

 

 

 

 

 

二、教师教学情况评价

项目与计分

评价标准要求

参考分值

赋分

教学基本功

(20分)

1、仪态端庄大方、教态自然、精神饱满。语言表达流畅、准确、生动。

5

 

2、教案、实训指导书、任务书等教学资料齐备规范,课件制作精美。教学所需设备、器材、工量具、实物等准备充分。

5

3、具备实训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能熟练使用现代化教学设备和实训仪器设备,熟悉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

4、遵守教学纪律,严格课堂管理,现场掌控能力强,指导耐心,管控到位。

5

教学过程

(35分)

1、教学目标明确、清晰,符合课程标准、教材与学生实际要求。

7

 

2、实训内容选择恰当,与教学目标相对应;实训项目贴近生产实际,难度及训练强度适当,突出能力培养。

5

3、学生分组科学合理,分工明确;任务设计合理、操作性强,操作步骤明确且符合行业规范。 

8

4、教师示范操作准确、规范、娴熟,深入现场指导,及时纠正和解决学生训练中出现的错误和问题。

10

5、注重学生职业素质训导和创新能力培养,强调安全文明教育。

5

教学方法

(30分)

1、充分利用讲解、示范、实操、点评、互评等多种形式进行教学,真正做到“学中做”与“做中学”。

8

 

2、合理使用现场设备、作业样板和相应实物教具等教学条件,采用多样化方式进行教学,激发学生兴趣,调节现场气氛。

7

3、面向全体学生的同时,能关注个体差异,对能力较差的学生多加指导,或实行分层次教学,使所有学生都能得到提高。

7

4、注重引入企业真实生产项目和案例开展教学,融企业文化和职业精神于实训教学之中,关注学生实践能力提高和综合素质发展。

8

教学效果

(15分)

1、学生普遍学习兴趣浓厚,能听懂学会,掌握知识技能要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独立完成实训任务。

8

 

2、实训过程安全高效,学生掌握基本技能的同时,培养了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对教学的综合反映好,能激发进一步学习的兴趣。

7

评语

 

总分

 

评价等级

 

听评课人签名

 

注:“评价等级”分为4等,优90分、80分≤良<90分、60分≤中<80分、差<60分。

附件四: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体育课 听课记录与教师教学情况评价表

授课教师姓名

 

教师所属类别

□专任   □兼课   □外聘

授课专业班级

 

应到学生数

 

实到学生数

 

迟到学生数

 

  

  周 星期      

地 点

校区          场地

教学课题

 

听课人员

                                 等共  

一、教学过程记录

 

 

 

 

 

 

 

 

 

 

 

 

 

 

 

 

 

 

 

 

 

 

 

 

 

二、教师教学情况评价

项目与计分

评价标准要求

参考分值

赋分

教学基本功

(20分)

仪态端庄大方、教态自然、精神饱满,气质好,着装规范。

4

 

口令清楚、简练、准确、规范。

4

准备活动充分、适宜,示范动作规范,讲解条理清楚。

5

体育器材准备充分,能熟练运用体育器材。

3

遵守教学纪律,管教管导,驾驭现场能力强。

4

教学过程

(35分)

教学目标明确,层次分明,符合课程标准要求,教案、授课计划与实际教学内容相符。

8

 

内容熟悉、概念准确,思路清晰,方法得当,符合学生实际。

12

教学步骤清晰,组织教学严谨,教、学、练有机结合,合理设计运动负荷。

8

教学导入、讲解具有逻辑性、艺术性,指导到位,强调安全。

7

教学方法

(30分)

因材施教,善于引导,注重培养学生体育精神。

7

 

讲练结合,耐心指导,全面注意学生动作的准确性。

10

教学组织有序,训练项目新颖,变化多样。

7

充分调动学生训练积极性,师生关系融洽。

6

教学效果

(15分)

大多数学生能接受本堂课的教学内容,完成练习顺利,老师点评到位。

7

 

教学目标达到,教学现场气氛热烈,教学效率高,学生满意度较好。

8

评语

 

总分

 

评价等级

 

听评课人签名

 

注:“评价等级”分为4等,优90分、80分≤良<90分、60分≤中<80分、差<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