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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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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订和落实学期听评课工作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7-03-06 23:00:05  发布人:Kjzy_yxy  浏览量:349

各教学部门(二级学院、教学部):

    为切实把听评课工作落到实处,促进教师教学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提高,教育督导室在广泛征求教学和教学管理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订了《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听评课工作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报请相关校领导研究后决定,本办法先从本学期开始试行,待学校新的绩效考核办法正式出台后,结合其中关于听评课工作的相关规定进行完善后正式实施。

根据《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听评课工作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今后听评课工作的开展将以教研室组织的集体听评课为主要形式,教研室每个学期要组织本教研室的教师(包括校内兼课教师)对所有任课教师(包括在本教研室任教的外聘教师)进行一轮集体听评课,教学部门负责人、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与教研室的集体听评课,全校所有应参加听课的人员每个学期要在集体听评课计划内完成规定的学期听评课任务(个人随堂听评课不计算在内)。

从本学期开始,全校将按《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听评课工作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听评课工作。请各教学部门认真学习《管理办法》,按办法要求组织各教研室制订本学期听评课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部门汇总各教研室听评课计划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名后统一报教育督导室备案(包括纸质稿和电子稿)。

1、本学期的听评课统一从第4周开始,原则上要求在第15周结束。学期听评课计划请用所附Excel表(附件一 教学督导听评课计划表)填报,在第3周报教育督导室。

2、除本部门人员的听评课计划安排以外,请各教学部门根据《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听评课联系部门安排表》(见附件)的人员安排,按每人4次的标准对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听评课在计划中予以安排。

3听评课工作实施管理办法中制订了集听课记录和教师教学情况评价于一体的表格(附件二、三、四),分为理论课、实训课、体育课等三类,请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后使用,以前的听课记录本和评价表停止使用。

教师教学情况评价表中的“评价标准要求”和“参考分值”如果不适合某些专业类课程,教学部门可以统一进行适当调整。

4、两个校区听评课计划的收集分别由教育督导室潘莉(雨花)、刘西文(暮云)两位老师负责;听评课工作实施管理办法和本通知如有不够详尽的地方,请与教育督导室彭宇辉副主任联系咨询。

 

 

教育督导室

○一七年三月一日

 

附件:

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听评课联系部门安排表

2017年上学期)

序号

教学部门

联系校领导

联系职能部门负责人

1

艺术设计学院

方小兵

肖调生、廖兴

2

软件学院

李三福

佘正德、许彪

3

机电工程学院

黎晓明

熊翔、谭见君

4

商学院

张华

马业权、余伟新

5

药学院

卢文涛

雷明智、陈立

6

人文与音乐学院

袁宁汉

彭彩霞、陈全文

7

继续教育学院

唐文

李海燕、李跃文

8

陶瓷设计学院

许松

(由陶瓷学院安排1次、思政部安排3次听课)

宋剑杰

9

思政部

孙义军

10

外语部

蒋尚文

(由两教学部各安排2次听课)

黄志冰

11

体育部

陈毅峰

备注:

1、教育督导室负责人与专职督导员随机参与各教学部门的听评课并进行工作督导。

2、在此未做安排的其它职能部门负责人,结合自身专业特长自行选择参与听评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