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风廉洁从政要求,依照《党章》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药学院实际,对药学院总支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做出下列规定:
1、药学院大额经费使用,必须由经费小组集体决定,才可以实施。
2、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学生家长索取钱、物,不能接受学生家长的吃请,不向学生及家长推销商品。
3、不准借各种活动之机,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4、不准利用职权,在公务活动中借机敛财。
5、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和进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6、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共财物和集体利益。
7、不准参与赌博、色情及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8、坚决杜绝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