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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七类资助对象统计的通知
日期:2019-09-12 00:00:00  发布人:Kjzy_yxy  浏览量:470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及七类资助对象统计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财科教〔2017〕21号)《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湘教发201930号的精神,各高校要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政策。为全面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提高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国家计划招收的全日制大专在校生(含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认定依据与等

(一)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勤奋,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虽具有学籍但已辍学或休学的学生,在辍学或休学期间暂停申请资格。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三)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

1.属于扶贫和工会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3.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孤残学生;

4.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5.属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

6.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而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7.学生本人或其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需要承担巨额医疗费用,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8.因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四)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困难等级。

1.学生消费支出明显低于本地或本校学生平均水平,难以满足学习和生活基本需要的;

2.家庭经济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且家庭成员有残疾人或因患病需要承担大额医疗费用的;

3.单亲家庭且与学生共同生活的父(母)亲经济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的;

4.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件而导致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

5.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五)家庭经济收入偏低或者家庭经济负担较重,不能满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基本生活支出的,认定为一般困难等级。

(六)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已经通过认定的,应取消其资助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低劣或道德品质败坏,且屡教不改的;

2.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且屡教不改的;

3.学生或监护人恶意提供虚假信息,隐瞒本人或其家庭资产或收入的;

4.学生日常消费明显高出本校学生整体水平,经常使用高档奢侈品或者进行高消费的;

5.其他不适宜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

三、认定程序

(一)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认真填写《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扶贫手册、残疾证、低保证、病历证明等)复印件。

(二)辅导员召开主题班会,开展班级民主评议并将结果在班级QQ群或微信群公示1天。

(三)二级学院审核,在二级学院网站或公告栏内公示1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填写《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庭经济困难学生花名册》和《湖南科技职业学院七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花名册》。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上交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于10月14日前将以下材料(含电子表)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 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庭经济困难学生花名册》(花名册需分为两部分——已完成认定在校学生名册和新申请认定学生花名册);

4.《湖南科技职业学院七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花名册》(花名册需分为两部分——已完成认定在校学生名册和新申请认定学生花名册)

5.各二级学院和班级公示材料原件拍照打印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已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在校生不需要重复交纳材料;

7.对于学生申请进行更高困难等级的认定或家庭经济发生变故等特殊情况需要认定的学生,需按照首次认定程序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学校贫困生申请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的主要依据,直接关系到贫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性,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依据其家庭经济状况,不能加入其他非经济因素。

(二)要尊重申请认定学生并对其加强自强自律、诚信感恩教育,引导他们以健康、乐观的心态对待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以积极、开放的心态对待贫困生的认定工作。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其资格。

 

附件:1.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庭经济困难学生花名册

3.湖南科技职业学院七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花名册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