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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教师科研业绩审核通过项目公示
日期:2021-01-22 10:09:03  发布人:Kjzy_yxy  浏览量:121

各部门:

 根据《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科研业绩奖励办法》的规定,科研规划处对教职员工申报的共计568项2020年度个人科研业绩进行了集中审核,通过审核398项,现将通过审核的科研业绩予以公示,并作如下说明,如有异议可电话咨询科研规划处郑潇、刘明,或通过QQ留言。公示期为3天。

 联系人:郑潇 TEL:18707484488   QQ:372237200 

      刘明 TEL:13973146936   QQ:570603846

 审核情况说明:

 1.所有科研成果均应署名学校名称,未署名学校名称的科研成果不予记分奖励。

 2.论文:①普通省级期刊、CSSCI、CSCD、北大核心期刊论文,均须在知网和万方网数据平台可查询。②被EI、SCI收录的权威期刊论文须提供查新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如属国际会议论文按普通省刊记分。③在学校年度职教论文征文中获得一、二、三等奖以及收录者,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④论文属多人合著,无论校内校外人员均以合著论文按比例划分。

 3.教材:国家规划类教材需提供教育部下发的公文予以证明;由国家部委及央属企事业单位主管的出版单位出版的教材视为非规划国家级教材;其他类属于公开出版教材,公开出版教材只对主编和副主编核计业绩分;教材科研分值固定,多人合作按均分分值处理;教材前言或其他醒目部位须标注有学校名称。

 4.课题:课题科研业绩应是通过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申报的市厅级及以上项目课题,并已获得结题证书。课题的科研总分固定,课题主持人可分给参与人不超过40%的分值。

 5.专利与著作权:专利和著作权均应获得授权证书,申报科研业绩的教师必须是专利发明人或著作权人,学校名称应标注在专利权人或著作权人栏目处,专利成果分值固定,如多人参与,分值由参与人协商确定。

 6.专著:专著必须由作者根据《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学校申报,并通过校学术委员会的认定。

 7.论文与作品获奖:获奖业绩必须是教师个人成果,指导学生获奖不纳入审核对象,赛事活动的组织和奖项的颁发单位必须是政府及行业主管行政部门。

 8.科研成果奖:只对由政府评定并颁授的科研成果奖核计科研业绩分,非科研类成果不予记分奖励。

 9.我校教师在外校读博读研期间的科研成果、当年调入人员未署名我单位的科研成果、文学类等非学术性成果均按50%给予科研分值。其它未署名我单位科研业绩不予计分。

 

 附件:2020年度教师科研业绩通过审核项目一览表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科研规划处

                               2021年1月20日


2020年度教师科研业绩通过审核项目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