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2021年湖南省“师德师风建设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21〕44号)精神,以及学校《2021年“师德师风建设年”实施方案》(湘科职党发〔2021〕25号)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三全育人”综合配套改革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最受学生欢迎的好教师”评选活动,选树一批深受学生欢迎和喜爱的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优秀教师,营造尊师重教、教学相长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连续承担过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的在岗在编的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校内兼课教师。
二、申报条件
参评对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尊自律,清廉从教,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日常言行举止未违反《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校风建设“八不准”规定》。
2.入校工作以来,教学工作量饱满,专任教师年课堂教学时数不少于340 学时,专职辅导员、校内兼课教师完成学校规定课时量的授课任务。
3.课堂上重视课程思政,课外主动关心学生学习和生活情况,经常辅导学生,指导学生的课外专业学习,参与学生的课外社团活动,深受学生欢迎。不低于全校的平均到课率,在二级学院中学生评教得分95分以上。
4.入校以来,重视教书育人,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5.近3年未发生过教学事故或教学差错。
三、评选程序
“2021年度最受学生欢迎的好教师”评选按照申报、初评、复评、众评、网评、终评,最后学校党委审定并公示的流程进行。
1.申报。由各教研室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参评,专职辅导员到所在二级学院申报参评。
2.初评。11月18日前,各教研室对申报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原则上每个教研室可推荐1~2名候选人参加复评,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各二级学院对申报的专职辅导员进行初评并推荐1人参加复评,并填写《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度最受学生欢迎的好教师”申请表》。
3.复评。11月23日前,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组织本院学生进行复评,最终推选出2名教师、1名辅导员参加学校的众评。
4.众评。11月26日前,各教研室需为每位参加众评的候选人备选1名学生作为演讲人,利用8—10分钟的时间宣讲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及优秀事迹。由教师工作部组织各二级学院选派15名学生构成的百名学生团进行无记名大众评审投票。
5.网评。12月3日前,在“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公众号首页开设“2021年度最受学生欢迎的好教师”评选活动网上投票栏,由学生对参加众评的人选进行投票。此环节的得票数不纳入终评总分,只评出“最佳人气奖”。
6.终评。12月10日前,由教师工作部牵头,组织宣传统战部、人事处、教务处、质量诊改与教育督导室、学生工作部等部门组成评审小组评选出2%~3%(全校教师)的“2021年度最受学生欢迎的好教师”候选人终评名单。
7.审定。最终受表彰名单报校党委研究审定并公示。
四、奖励办法
学校将对最终候选人教师进行表彰,授予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度最受师生欢迎的好教师”荣誉称号及物质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此次评选活动的重大意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有关推荐和评选工作,真正把师德高尚、教学能力和业绩突出、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骨干教师评选出来。
(二)求真务实,严格把关。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评选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初选推荐工作。要严格审核,加强监督和指导力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要把评选推荐与校风建设、师德建设和人才培养相结合,在全校形成修师德、铸师魂、练师能的良好氛围。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