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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的通知
日期:2020-09-07 00:00:00  发布人:Kjzy_yxy  浏览量:450

关于印发《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的通知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南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以及长沙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0〕22号)、《高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暑假及秋季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18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上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构建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控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继续宣传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学校公共卫生水平,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日常监测,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发现可疑情况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

 2.信息畅通。严格信息报告、审核、发布制度,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校内疫情及相关情况与动态的信息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发布工作;保证校内上下、学校与各上级部门和医疗防控领导部门之间信息畅通。

 3.快速反应。做好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疫情,反应快速,处理及时。

 4.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学校内部协同机制,立足自救自助,同时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及部门,协调资源,主动汇报沟通,主动参与所在区域工作,全面做好校园疫情防控。

 二、组织机构

 1.成立由党委、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防控工作。

 组 长:李三福、戚人杰

 副组长:卢文涛、唐  文、黎晓明、周  亮、程志群、邹  海、谭见君、刘金高

 成 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防控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各部门、落实到人;

 (2)检查督促全校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组织开展对全校师生的卫生宣传教育;

 (4)建立每日学生缺课登记制度,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

(5)及时了解学生和教职工身体状况,发现有发烧、咳嗽等症状者,要第一时间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或疑似病人的消毒隔离工作;

 (7)及时向上级和卫生防疫部门汇报学校病例发生情况。

 2.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学校防控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办公室设在后勤处,值班电话0731-82861988。其主要职责是:协调指挥学校的预防、处置与控制工作;安排相关值班;搜集整理疫情,掌握师生情绪,及时沟通、报送、发布信息;负责向上级部门报送每日疫情报告等信息;负责全校防控工作的具体组织与管理。

 3.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负责领导本部门的防控工作,制定、落实本部门的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4.建立和完善学校与各部门应急指挥体系。在做好日常防控工作和应急工作预案的同时,建立相应的指挥体系。一旦疫情发生,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负责全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协调指挥。

 三、加强假期健康教育和排查

 1.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健康教育工作。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对外合作与国际交流处、团委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官网、广播、宣传窗等渠道转发由官方媒体发布的“如何预防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等科普文章,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要将官方科普知识转给各家长群和学生群,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2.及时排查并反馈人员去向信息。各辅导员要及时掌握了解本班级的学生寒假外出旅游或访友动态,特别对武汉籍学生或2019年12月20日以后有武汉暴露史的学生开展健康调查。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要及时掌握所属教职工寒假外出情况和当前身体状况,离退休人员服务处要及时掌握退休教职工寒假外出情况和当前身体状况,对外合作与国际交流处要及时掌握外教、留学生寒假外出情况和当前身体状况。要按时将排查情况进行报备。

 3.加强对实习生的防控管理工作。要引导实习生服从实习部门和住地社区管理,及时就实习、休假、流动、身体状况等以日志形式填报实习管理平台。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实习生管理,实习指导老师要密切保持与实习单位、实习生、实习生家长的沟通,不准擅自返校。

 4.建立教师、学生假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研室积极部署,引导假期教师、学生对疫情正确认识,落实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

 5.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做好开学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具体开学时间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学校正式开学通知发出后,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确保通知到每一位师生,充分做好学生思想稳定工作,严禁学生提前返校。要按照“延迟开学不停学”的要求,做到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充分利用专业教学资源库资源、精品在线课程和超星智慧学习中心、智慧职教、蓝墨云班课、创新创业学习平台等技术手段,对全体学生进行网络教学,做好教学组织、毕业生工作等相关事宜。

 四、做好日常防控措施

 1.深入宣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有关知识和相关部署要求;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2.校医务室设立“发热筛选门诊”承担对学生和教职工的发热情况监测与排查工作。对体温异常并有传染病可疑症状的人员,要安排诊断经验丰富的医生接诊,必要时联系120急救中心送指定医疗机构诊断。有关医护人员要按照消毒隔离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自身的防护,防止交叉感染。

 3.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及可疑情况时,都应及时向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后勤处等部门要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阅览室、会议室、机房等公共活动场所进行定期消毒,保持通风换气。

 5.临时务工人员由其聘用部门负责落实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和健康监测制度。

 6.建立学生情况登记制度。学生返校后,各二级学院要组织每日晨检,由辅导员进行登记,严密观察有无发热、咳嗽、胸痛的可疑病例,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异常病人,要及时向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7.开学后建立疑似、确诊病例教师、学生心理健康疏导制度。同时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以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点,引导广大师生正确认识疫情。

 8.建立摸排情况台账制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教师、学生摸排情况疑似、确诊病例与属地疾控中心联系,重点监控、逐一销号。

 9.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校外人员和车辆非经批准不得进出校园,在校门口设立体温监测岗,凡是进入校园人员必须测体温。要求师生尽量减少外出,学生未经批准不得离校。学生必须离校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对离校学生的健康状况要及时了解,并纳入学校疫情监控和信息报告范围;离校后又返校的学生,必须进行隔离观察。

 10.避免人群聚集和流动。学校各部门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如集会、讲座、舞会、演出等。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进行相应调整。不得安排教师外出参加大型教学、科研活动。

 11.开学后食堂就餐管理。餐饮、超市服务人员工作时必须戴口罩,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公用餐具的消毒。学生按分时段分批次原则就餐,在食堂区域内一律戴口罩;教师用餐采取统一配送制度,分散领取。

 12.家属区做好流动人员监督管理。监督举报外来人员来访,督促外地返回家属区居住人员进行居家隔离、健康报告,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家属区住户微信群,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加强安全巡查,每天不定时对家属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加强宣传教育,及时传达上级及本校有关防控工作的要求,公示学校家属区居住人员管理规定,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引导社区居民自觉养成佩戴口罩等卫生习惯,疫情防控期间不参与各类群体性活动,引导家属区住户关注权威发布,科学防控,不信谣,不传谣,消除忧虑和恐惧心理。

 13.在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中,要列支一定数量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项经费,先行安排40万元,储备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五、高度重视并及时报送疫情

 1.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坚定不移把党中央、省委、省教育厅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

 2.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履职尽责,为打赢疫情防控压实责任,对在疫情防控中不听统一指挥、不服从统一安排、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擅离职守、失职失责的广大党员干部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3.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落实学校防控工作方案,对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利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与省教育厅和市政府防控领导小组及辖区卫生防疫中心的联系,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及时上报疑似病例(其中坚持每日按时向省教育厅值班室和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报告情况)。

 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人员联系方式:

 主任:孙义军13873101060

 副主任:刘军亮13807318948

 工作人员:曾晖18607310783

 六、应急处置

 1.监测预警。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因病缺课(勤)登记、病因追查工作,及时了解因病缺课(勤)人员的患病情况。如有疑似、确诊病例,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由后勤处卫生防疫科和有关部门共同追踪疑似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2.疫情分级。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标准,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3.疫情信息报告

 (1)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向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部门报告传染病疫情及其隐患信息,不得隐瞒、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2)后勤处卫生防疫科为学校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部门;执行职务的卫生防疫科科长为学校责任报告人。

 (3)各部门、二级学院疫情报告员为本部门、二级学院的责任报告人。

 (4)最先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部门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以口头、书面、电话等方式向本部门责任报告人报告。部门责任报告人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及时核实情况,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报告。

 (5)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疫情报告后,应进一步核实情况,以电话、传真等方式按以下要求向领导小组、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6)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涉及人员、已经采取的措施、分析和结果等信息。

 (7)报告的信息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误报、漏报、瞒报、缓报;疫情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4.后勤保障。在校园发生疫情后,原来预想或有不足,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后勤保障。

 5.校园安保。组织保安人员、值班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七、响应与处置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疫情报告并核实后,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并按领导小组指示开展处置工作,同时与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对重大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按领导小组指示,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八、善后工作

 1.疫情解除。在疫情基本控制,各项防控措施均己落实,最后一例病例治愈后,经过一个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时,由领导小组做出决定,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宣布解除疫情,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2.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处理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共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