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度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4-07 10:19:47  发布人:Kjzy_yxy  浏览量:73

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人应为学校在编在岗拟聘任教师职务的人员。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参加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获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当年在学校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app.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网上申报的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 4月30日。

 2.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 20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暂定2021年4月23日—4月25日

 2.确认地点:学校人事处6-3-8办公室

 3.申请人需准备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拟聘任教师职务的相关证明(聘用合同,到人事处扫描)。

 (3)一张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4)学历证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学校指定的市州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由人事处统一安排,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报告统一领取)。

 (7)《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格式要求上传)。

 (8)《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

 (9)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供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须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实习成绩(或教育实习鉴定表)。

 (10)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须提交《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 (统一安排面试、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1)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情况核查说明(由学校统一出具)。

 (12)授权学校教师资格管理部门代为办理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宜的委托书(模板见附件1)

 4.个人材料整理要求:

 (1)申报人填写电子档《湖南省2021年非受委托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其中联系电话须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发送至葛艳。

 (2)申请人须按《湖南省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目录》(见附件3)顺序依次装订成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其中封面模板见附件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种类及整理要求见附件5。

 (3)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仅需提供寸照,不再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明、国考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纸质材料(提供验证通过截图打印稿)。校验不通过及其它系统暂无法校验的现场确认时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指定QQ群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工作安排。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学校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申请人复印件材料上交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备份。

 5.材料不合要求,一概不予受理。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葛艳 82861118/15974190453

                     QQ群:852710081

 

                                        人事处

                                      2021年4月2日

代办委托书.doc

2021年湖南省非受委托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doc

湖南省2021年春季批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目录.doc

湖南省2021年春季批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doc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种类及整理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