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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1-30 13:18:56  发布人:Kjzy_yxy  浏览量:222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的通知》(湘办发〔20174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进一流学校与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73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全省高校中青年优秀教师成长,加强学术梯队人才建设,根据《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办法(修订)》(湘教发〔202037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就做好 2020 年度我校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以下简称“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遴选确定,采取我校遴选、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遴选名额

2020年我校遴选确定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4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要优先在对接我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领域选拔。遴选的具体要求按照《办法》 第二章“选拔范围和条件”执行。推荐人选的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1980  12  31日以后出生)。

(三)遴选确定程序

学校结合本校实际,确定遴选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学科专业,并面向全校公布;经选拔确定的推荐对象及其推荐材料将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申报推荐。省教育厅进行审核确认后,将通过审核的人选基本情况在湖南省教育政务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

二、 2016 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

根据教育厅《关于公布 2016 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年度考核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年度考核结果的通知》(湘教通〔 2016 601 号)要求,今年对 2016 年度确定的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开展期满验收。验收内容为培养对象培养期内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期满验收由学校按照《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验收结果报送教育厅备案。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培养对象学校验收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结果通报到校。

三、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度考核

根据《办法》 规定, 2018 年、 2019 年及以后每年确定的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省教育厅不再单独组织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由教师工作部统一组织进行。

四、材料报送

请各申报人于121日之前将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教师工作部,教师工作部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将验收纸质材料、请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将年度考核纸质材料于121日前报送教师工作部,教师工作部将组织专家评审验收。

联系电话:073182861313

 

附件:1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材料报送要求

2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期满验收特殊情况人员登记表

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材料报送要求.docx

202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期满验收特殊情况人员登记表.docx                                               

                                                      教师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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